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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2026年03月06日

关于折磨

理解了《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之后所写的。

简单来说,体验过爱所带来的绝望的人就能轻易理解《阿黛尔·雨果的故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最开始时,我和所有人一样,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身世显赫、倍受父母关心的富有才华的年轻美丽的女人会选择这种极端而可怕的道路。这就是爱的一种最极端的情形。实际上,一个人一旦在爱当中感受到了某种间隙,ta就会想方设法地寻找所有足以证明所爱之人并不爱ta,或者说根本就不如ta想象中的爱自己的证据。这几乎是无法避免的,即使ta并非自愿如此。ta会在种种微不足道的现实中一步步确认这个可怕的事实(也就是说,如果他们还是像往常那样做爱,之后背对着彼此睡去的话)。较为乐观的情况属于聒噪的爱人,他们或许会大吵一架,反复质问对方是否爱自己这种简单愚蠢的问题。但是不幸属于那些缄口不言的人,属于那些拥有过多的意识的人。他们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与情感当中;到最后,爱人已经被一层模糊的帷幕所遮盖。ta已经不再能分辨出ta。但是ta仍然不愿意离开,不可能离开,因为ta从未停止爱ta,这种爱一分一秒都没有衰减过;这是支撑ta的不是爱,而是痛苦,是折磨。正是对于折磨与受虐的欲望让ta仍要永远留在其身边,承受爱的任何后果,包括自己可能并不被爱的残酷可怕的后果。爱不再能使ta充盈了,爱使ta晕眩、干涸,两腿发软。这样的人,ta的意志会屈从于一种对于爱的献祭的欲望中,ta由于饱受折磨因而活着,ta沉醉于自己的痛苦之中;只有这样,否则就不能生活。在这里,爱与折磨并无两异。爱即是痛苦。没有这种痛苦就无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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